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
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修订 |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
查看原文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
|
广电总局令第60号,2021年10月9日第二次修订 |
第四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及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
第七条: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查看原文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
国务院令第129号,2018年9月修订 |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三)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申请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审核上述条件时,还应当统筹考虑当地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及建设安排。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简历和任职文件
|
1 |
2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
|
1 |
2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资质材料
|
2 |
2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
1 |
2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申请 |
申请流程规范,材料齐全准确 |
5 |
|
|
|
|
|
办理 |
流程规范,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10 |
|
|
|
|
|
决定 |
流程规范,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
5 |
|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