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36028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2mb286110394372036028001
实施主体 枣庄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12402.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通过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4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医保局分大厅1楼1号、2号、3号、4号窗口;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街道龙头中路100号市中区政务服务
咨询电话:0632-306201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医保局分大厅3楼303室
投诉电话:0632-306206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枣曹路8号安顺社区1号楼医保局分大厅1楼1号、2号、3号、4号窗口;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街道龙头中路100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6号窗口(医保服务)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医保发〔2021〕5号 (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 2.2门诊慢特病:……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查看原文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医保发〔2021〕5号 (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 2.2门诊慢特病:……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确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就诊过程自动生成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决定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0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审查 有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0 审查完毕
受理 已提交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0 受理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