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更名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9900600101 实施编码 3704062021091600014372099006001
实施主体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枣庄供电公司山亭供电中心 事项版本 12407.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用电更名完成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1,2,3,4,5,6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2-881355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0632-881355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810窗口(供电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我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算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输有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查看原文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用户更名或过户(依法变更用户名称或居民用户房屋变更我户主),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算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输有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供电公司辖区内的直供用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由不动产权属机构提供。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合同签订 是否符合用电更名条件 0 完成 刘超
申请受理 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1 受理完成 刘超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提交资料后几个工作日办结
回答: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