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供电营业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
第二十四条 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至4项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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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营业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
第二十四条 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至4项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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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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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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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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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 申请受理 |
具备暂停用电条件 |
1 |
完成 |
孔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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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审核 |
具备暂停用电条件 |
4 |
完成 |
孔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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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用电暂停申请需要注意的事项
回答:
您办理暂停业务,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公司提出申请。我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或恢复运行。
(2)申请暂停用电,每次应不少于十五天,每一日历年内暂停时间累计不超过6个月,次数不受限制。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后容量再次达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将暂停期间执行的单一制电价计费,恢复为原两部制电价计费。
(3)当年内暂停累计满6个月后,如需要继续停用,可申请减容,减容期限不受限制。
(4)自设备加封之日起,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如暂停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将改为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计费,并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选择最大需量计费方式的客户暂停后,合同最大需量按照暂停后总容量申报。
(5)申请暂停周期应以抄表结算周期或以日历月为基本单位,起止时间应与抄表结算起止时间或整日历月一致。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在下一个抄表结算周期或日历月生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客户,不论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从期满之日起,将恢复原电价计费方式,并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基本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