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1700601 实施编码 11370403004244213C5372014917006
实施主体 邹坞镇人民政府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5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便民中心01窗口
咨询电话:0632-451658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便民中心
投诉电话:0632-451002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便民中心03窗口(医保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00(午间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09:00-16:00(午间不休息);除夕至正月初二预约服务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字〔2022〕146号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的证件有效期、民族、地址、邮寄信息、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在人社部门变更后,系统将同步至经办网点。非关键信息变更后,持卡人无需更换社保卡。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持卡人的证件有效期、民族、地址、邮寄信息、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在人社部门变更后,系统将同步至经办网点。非关键信息变更后,持卡人无需更换社保卡。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个人基本信息修改(非关键信息) 材料齐全,符合经办规定。 0 个人基本信息修改(非关键信息)完成。 刘贤梅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如何使用手机修改社保卡预留手机号?
回答: 通过“爱山东”APP搜索”社保卡状态“修改预留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