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 |
国发〔2015〕23号 |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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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财社〔2017〕164号 |
第十条
第一款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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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2〕11号文件实施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鲁人社字〔2022〕47号 |
(二)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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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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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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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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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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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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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申报单位自行在银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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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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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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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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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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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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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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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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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险公司出具的有效保单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产生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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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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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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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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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请单位自备的见习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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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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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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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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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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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报单位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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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 申请 |
申报材料完备。 |
0 |
申请提交成功 |
许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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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 |
材料齐备,且真实有效。 |
0 |
核对无误,审核通过;核对有误,审核不通过。 |
贾方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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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
申报材料完备。 |
0 |
材料完备,受理通过;缺少材料,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充材料。 |
贾方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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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见习期未满提前被单位录用,剩余期限的就业见习补贴还能领取吗?
回答:
可以领取,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