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新装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2
基本编码 37209900400301 实施编码 91370404164446770D4372099004003
实施主体 国网枣庄供电公司峄城供电中心 事项版本 12405.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临时用电新装完成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2,3,4,5,6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03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8015732
咨询网址: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1号窗口
投诉电话:0632-801508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03号窗口(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供电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查看原文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供电公司辖区内的直供用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由不动产权属机构提供。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验收送电 现场验收是否合格,是否具备送电条件 5 办结 王文娟
方案答复 审查申请资料和现场接入条件 5 办结 王文娟
受理申请 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1 办结 王文娟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提交资料后几个工作日办结
回答: 2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