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台儿庄区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11105004 实施编码 11370405MB28589242400011110500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2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4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二楼审批服务区B207-B208窗口
咨询电话:0632-6616826
咨询网址: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
咨询邮箱地址:xzspshsw@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三楼南区311
投诉电话:0632-66168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市民中心)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区B207、B208窗口
窗口名称: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行政审批服务区B207、B208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查看原文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59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理事会会议纪要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财务审计报告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制发证书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1
审核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
批准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