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实施主体 山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办机构 山亭区人防中心
基本编码 373080002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6004222495K4373080002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6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2,1,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106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2-881119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106号综合窗口
投诉电话:0632-881119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106(发改)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A区A106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鲁防发〔2020〕7号 第三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实行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县级以上行政审批主管部门。 (一) 省级及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单建人防工程由省级备案机构负责备案; (二) 除(一)以外的单建人防工程按照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备案机构负责备案; (三) 防空地下室的备案按照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备案机构负责。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332号 第十七条 第一款 单建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款 对房屋建筑工程与其所属的防空地下室实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人防主管部门出具认可文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经验收达不到防护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防护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按照普通地下室组织竣工验收。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鲁防发〔2020〕7号 第四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建设单位应当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该工程的备案机构申请备案; (二) 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 房屋建筑工程与其所属的防空地下室实行联合测绘,测绘机构完成测绘报告后,向备案机构提交防空地下室测绘报告; (四) 纳入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应按联合验收程序进行; (五) 备案机构根据“多测合一”成果报告对防空地下室面积进行核算,经核算,实测防空地下室面积不满足应建人防指标的,建设单位应补建防空地下室或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第五条 ? 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验收事项按联合验收申请表提报)。 (二)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 联合测绘“多测合一”测量成果(含规划竣工测量成果、人防竣工测量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五) 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还应增加以下资料: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2.法律规定应当由住建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持《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备案表》,向管辖该工程的主管部门(或备案机构)办理人防工程登记、编号、建档手续。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 0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 0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30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核发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1 0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可在网站下载电子版本。
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成果(含防空地下室竣工测量成果) 1 0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30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证照要件齐全 0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赵振鲁
审核审批 证照要件齐全 0 审核审批通过 赵振鲁
申请受理 证照要件齐全 0 受理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赵振鲁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回答: 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了质量监督报告,已取得项目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及防空地下室竣工测量成果。若安装有人防防护防化设备的,已取得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