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级权限)申请


实施主体 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基本编码 000125109003 实施编码 11370403MB2862798R4000125109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1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9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D217应急局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2-7602825
咨询网址: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策法规室
投诉电话:0632-7602077
投诉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101254/index.html
投诉邮箱地址:xcspjfgk@163.com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D217应急局综合窗口
窗口名称:应急局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D217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320号 除跨设区的市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351号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351号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320号 除跨设区的市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下放至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四)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查看原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依据;(二)建设项目概述;(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四)建筑及场地布置;(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住建部门核发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投资主管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10
审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
审核 对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审核。 2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
制证/发证 根据审批意见,制作发放证书文书。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安全设施设计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