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


实施主体 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 承办机构 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
基本编码 37301100500201 实施编码 11370402004248134A4373011005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4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
咨询电话:0632-3187719
咨询网址:http://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4Hgbkwm6GqDy&type=1&gotourl=aHR0cDovL3p6endmdy5zZC5nb3YuY24venovcHVibGljL2luZGV4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胜利中路16号市中区民政局101室
投诉电话:0632-331905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胜利中路16号市中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室
窗口名称:民政窗口
窗口编号:21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五条 第一款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四条 第一款 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查看原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开户许可证 2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30 开户银行颁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查 根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1 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符合法律相关要求的,进行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律相关要求的,予以受理。 李梦珂
接收申请 根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1 接受申请 李梦珂
作出决定 根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1 作出决定,告知结果 李梦珂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慈善信托设立应注意什么事项?
回答: 1.采取书面形式。 2.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3.未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