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演员备案


实施主体 薛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综合室
基本编码 373022003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3761852574Q4373022003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2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个体演员、经纪人备案证明》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632-765366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
投诉电话:0632-765366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1404室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B13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十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第二款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查看原文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九条 第一款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第二款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已领取营业执照^个体经纪人已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按照示例范本填写
个体演员备案申请登记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2 4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演出经纪资格证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
个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4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场管理部门
演出能力相关证明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其他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以提供演出或联系视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批 个人具备相关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0 准予许可备案或不予许可备案 XX
办结 个人具备相关条件,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式。 0 打印备案文书,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XX
受理 申报个人具备相应证件。 0 审查内容不合格,退回进行补充完善;填写审查意见,提交首席代表审批 XX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个体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是什么?
回答: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可以提供演出视频或练习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