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批准


实施主体 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住建局
基本编码 371017033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300424415XB4371017033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3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招标人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批准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D226
咨询电话:0632-441002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策法规室
投诉电话:0632-760207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D226
窗口名称:住建局窗口
窗口编号:D226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通过,2019年3月2日 修订)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通过,2017年12月27日修正)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查看原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6月1日发布,2018年9月28日修正) 第十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原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令第89号(2001年6月1日发布,2018年9月28日修正) 第十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2011年11月30日通过,2019年3月2日 修订)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通过,2017年12月27日修正) 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和鲁政办字〔2015〕172号文件内容要求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以外的项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申请书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撰写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