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基本编码 370730029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41688Q4370730029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9 通办范围 3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20
办理结果名称 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咨询电话:55023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投诉电话:55023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窗口名称:税务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D001-D00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第四条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件1)并附以下资料直接或委托退税代理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符合第三条第(一)、(二)和(四)款的书面证明; (二)同意做到第三条第(三)、(五)款的书面同意书。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报送至省税务局备案。省税务局应在收到备案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条件,并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申请备案的企业。 查看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第四条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件1)并附以下资料直接或委托退税代理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符合第三条第(一)、(二)和(四)款的书面证明; (二)同意做到第三条第(三)、(五)款的书面同意书。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报送至省税务局备案。省税务局应在收到备案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条件,并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申请备案的企业。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事项是指在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中,向境外旅客销售离境可申请退税物品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商店资格备案。 申请办理退税商店备案企业应满足以下条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级别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证件及资料 2 0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同意做到“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及“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的书面同意书 1 0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1)相关纸质资料、凭证齐全,签字、印章完整,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2)备案表与纸质资料内容相符。(3)对申请退税商店资格备案的企业,应核查有意向备案的申请企业是否符合退税商店条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 B 级以上且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0 核对无误的,出具受理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对有误的,不予受理,应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不予受理的原因。受理后的申请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逐级报送至省税务局备案。 大厅前台人员或电子税务局
送达 根据纳税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理结果 0 大厅前台人员或电子税务局
办理 省税务局应在收到备案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条件 0 对于审查通过的,审核人员签署同意通过的意见并将审核结果传递至决定环节。不符合审核规定的,审核人员签署不通过的原因及处理意见,退回申报受理环节。 大厅前台人员或电子税务局
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通过。 1 1.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省税务局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2.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应逐级退回至主管税务机关,由其告知申请备案的企业。 大厅前台人员或电子税务局
申请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0 大厅前台人员或电子税务局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代理委托办理相关涉税事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回答: 代理委托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申请材料中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