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Ⅲ级(含)以下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实施主体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承办机构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基本编码 000109122002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97724000109122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8.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1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焰火燃放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9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二楼3号公安窗口
咨询电话:0632-507763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二楼215室
投诉电话:0632-507763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是中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3号公安窗口
窗口名称:公安窗口
窗口编号: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查看原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查看原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五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燃放作业方案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举办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的,主办单位委托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批机构审查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19
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1
申请人申请 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安全评估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