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实施主体 打席村委会 承办机构 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室
基本编码 37052300700101 实施编码 54370403ME0347056U6370523007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6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录入国家扶助信息系统
网办深度 2
本事项支持 1,2,3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打席村村民服务站
咨询电话:0632-451005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薛城区邹坞镇打席村村民委员会
投诉电话:0632-451833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打席村村民服务站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5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查看原文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人口厅发〔2008〕23号 第五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上报、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掌握专项资金运行情况、档案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第六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分为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并公示、省地备案五个步骤。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