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备案


实施主体 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3018011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5MB285892424373018011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4,5,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2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4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证明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区B209、B210窗口
咨询电话:0632-6616829;0632-661669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三楼南区311督查室
投诉电话:0632-66168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区B209、B210窗口
窗口名称:审批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B209、B21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及数量、培训内容、教练场地等备案事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并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货运站名称、经营场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十八条 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查看原文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及数量、培训内容、教练场地等备案事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并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查看原文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货运站名称、经营场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十八条 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的,两个及以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变更地址的,应提供新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自有场地的,应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涉及相关设备以及停车场地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工商变更记录原件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工商部门核发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道路运输部门核发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官网下载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委托书官网下载空白样本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供变更之后的最新的《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变更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任职文件、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0.3 受理申请 颜金磊、丁信亮
审核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0.3 通过或者不通过申请 颜金磊、丁信亮
办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0.3 备案成功 颜金磊、丁信亮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是否需要重新勘验现场?
回答: 是的,变更经营场所的需重新勘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