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电影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342号 |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电影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342号 |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电影主管部门
|
注销申请书
|
1 |
1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备案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0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属于备案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金昱林 |
|
|
|
审批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0 |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送达备案结果;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
金昱林 |
|
|
|
办结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
0 |
打印许可证、许可文书 |
金昱林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办理电影放映许可证需要现场勘验么?
回答: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