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单位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备案


实施主体 薛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综合室
基本编码 37309700200202 实施编码 11370403761852574Q4373097002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2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终止电影放映经营活动事项备案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632-765366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
投诉电话:0632-765366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湘江路仲建大厦14楼文化和旅游局1404室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B13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电影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电影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电影行政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电影主管部门
注销申请书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备案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0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属于备案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金昱林
审批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0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送达备案结果;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金昱林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0 打印许可证、许可文书 金昱林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办理电影放映许可证需要现场勘验么?
回答: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