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实施主体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卫生科
基本编码 37073300400301 实施编码 11370481MB2864005W4370733004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20
办理结果名称 授予等级称号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杏坛东路75号政务服务中心分厅
咨询电话:0632-550535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杏坛路75号政务服务中心分厅1号窗口
投诉电话:0632-550535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杏坛路75号教育服务大厅2号窗口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非节假日)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第九条 第一款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十条 第一款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 查看原文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 体育总局令第18号 第九条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达到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暂无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