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查看原文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公安部 |
公通字〔2015〕34号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查看原文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公安部 |
公通字〔2015〕34号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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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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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发还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里有并退回材料。 |
0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
各派出所户籍内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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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符合居民身份证发还的要求 |
1 |
进行受理 |
各派出所户籍内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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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还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0 |
办理 |
各派出所户籍内勤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本人必须到场吗?
回答:
必须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