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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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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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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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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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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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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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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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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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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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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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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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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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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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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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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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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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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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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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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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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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安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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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审核 |
查看是否符合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条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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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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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