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实施主体 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23112003 实施编码 11370403MB2855176D4000123112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7.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215社会事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2-760282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策法规室
投诉电话:0632-760207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215社会事务窗口
窗口名称:社会事务窗口
窗口编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215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00(午间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09:00-16:00(午间不休息);除夕至正月初二预约服务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查看原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三)开展X射线影 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查看原文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同一医疗机构有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由具有高类别审批权限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审批权限。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 ?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设单位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提交资料符合《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的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1
受理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
办结 《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