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作业证注销申请办理


实施主体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机构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室
基本编码 37101501100103 实施编码 11370481MB2863889P4371015011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2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测绘作业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H311窗口
咨询电话:0632-551597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H311窗口
投诉电话:0632-55120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局F255窗口
窗口名称:自然资源局F255窗口
窗口编号:F255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查看原文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测绘人员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时,应当持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作业证件。 第二款 测绘作业证件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由测绘单位统一申领。 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查看原文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测绘人员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时,应当持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作业证件。 第二款 测绘作业证件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由测绘单位统一申领。 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查看原文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原国家测绘局 国测法字〔2004〕5号 国家测绘局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二条规定,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测绘人员)应当领取测绘作业证。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测绘作业申请表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单位在线填报打印,并盖章传回系统。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