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实施主体 寨子村 承办机构 镇卫计办
基本编码 37052300800101 实施编码 54370406ME0351899E6370523008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6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录入国家扶助信息系统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寨子村便民服务站
咨询电话:1318142792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办不成事登记窗口
投诉电话:0632-871110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寨子村便民服务站
窗口名称: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01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办公时间09:00-16: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 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 人口厅发〔2006〕122号 第三条 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四个部门密切合作,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齐全,程序合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领表 4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窗口领取或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下载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核 材料真实有效。 1 符合条件的,审核成功;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补充。 郭士虎
申请 材料真实有效。 0 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审核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材料并告知补充。 郭士虎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全省统一吗?
回答: 依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