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 |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 |
第三条 军休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
(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凭残疾等级证书)。
(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其中,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上述5项均需依赖他人护理,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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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 |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 |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应从设区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当月起,按照规定标准向申请人发放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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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他人扶助的。(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护理费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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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1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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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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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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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人或监护人、家属凭医学诊断结果,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护理费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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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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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份 |
1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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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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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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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准备,申请人/监护人/家属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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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设区的市退役军人局审批 |
符合护理费审批条件 |
10 |
审批、报省退役军人厅备案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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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
符合护理费审批条件 |
7 |
提交设区的市退役军人局核查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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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审查 |
符合护理费申请条件 |
5 |
提交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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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到哪里进行伤病残医学鉴定
回答:
申请护理费的军休干部(士官),由为其服务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派人、派车和其家属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伤病情医学鉴定。
问题2:
申请护理费条件
回答:
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他人扶助的。(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