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枣庄市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区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18219006 实施编码 1137040469440587XP4000118219006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8.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28、A29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8015607
咨询网址: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01号窗口
投诉电话:0632-801508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28、A29号窗口
窗口名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枣庄市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A28、A29号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第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查看原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 第二十九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管理人员信息汇总表及组织架构信息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找到此事项下载使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找到此事项下载使用
公司申请事由说明、向社会公告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换发、补发)申请表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找到此事项下载使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延续申请表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公司资信证明;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暂无
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有关部门出具
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符合法规要求 2
决定 符合法规要求 7
办结 符合法规要求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驾驶员是否需要办理巡游证?
回答: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