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实施主体 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1017024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200424844134371017024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监督证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8窗口;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
咨询电话:06328252015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6
投诉电话:0632328066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00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8窗口;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
窗口名称:投资建设审批
窗口编号:28
受理时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00,周末9:00-16:00;住建局: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第714号修订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查看原文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查看原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第714号修订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查看原文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查看原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2019年4月国务院令第第714号修订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查看原文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   (四)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   (五)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行填写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同施工许可证要求 同施工许可证要求 3 同施工许可证要求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质量报监手续取消了吗?
回答: 没有取消。质量报监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