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实施主体 枣庄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房屋监理股
基本编码 373017008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200424844134373017008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6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振兴中路76号
咨询电话:0632755638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振兴中路76号
投诉电话:0632755638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76号 市中区住房保障与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窗口名称:住建局窗口
窗口编号:27
受理时间:工作日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0〕4号 第三条第七款 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查看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房〔2018〕128号 第二、(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 查看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房〔2018〕128号 第二、(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全覆盖。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0〕4号 第三条第七款 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存量房所有权发生变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政府部门核发
不动产登记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
买卖双方涉及企业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政府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并办结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1 出具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 王刚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办理时限问题
回答: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