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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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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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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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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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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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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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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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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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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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件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公安部门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
2 |
0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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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办结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核准结果。 |
0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核准结果。 |
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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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
0 |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1号窗口 |
|
|
|
申请 |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0 |
符合条件的即时转受理环节。 |
1号窗口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该事项是否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如果是网上办理的发票要到前台取吗
回答: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代开后可自行选择取票方式为上门领取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