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出生日期


实施主体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承办机构 治安大队
基本编码 37070902000201 实施编码 TE37040000423656444370709020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更正出生日期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21号窗口、各户籍派出所
咨询电话:0632-869260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83559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21号窗口、各户籍派出所
窗口名称:公安
窗口编号:A21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0-11:40,下午13:4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查看原文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公安部 公通字〔2021〕12号 第五十七条 公民申请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公安机关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核实后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的意见及理由。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可以申请更正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出生医学证明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批 是否能够证实现在出生日期登记错误 1 通过或不通过 褚天舒
申请 是否符合变更更正条件 0 受理 褚天舒
办理 材料是否齐全 0 办结 褚天舒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什么原因需要开临时身份证明?
回答: 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