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实施主体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 承办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基本编码 000116115003 实施编码 11370400MB289027004000116115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204窗口
咨询电话:0632-8823650
咨询网址:http://zzstzwfw.sd.gov.cn/st/publ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632-8836700
投诉网址:http://zzstzwfw.sd.gov.cn/st/public/index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204(生态环境局)窗口
窗口名称: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投资建设窗口
窗口编号:B204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查看原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活动总结报告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台账、转移联单 4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4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换证申请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批 做出是否审批决定,退回或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
办结 退回或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
受理 材料齐全,受理;材料不齐全,告知其补齐材料
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 3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