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基本编码 371030071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41688Q4371030071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6.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6,9 通办范围 3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税务事项通知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咨询电话:55101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投诉电话:551011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办税服务厅及延伸点
窗口名称:税务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D001-D008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第一款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三条 第一款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查看原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第一款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三条 第一款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查看原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五条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0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电子税务局或前台窗口人员
反馈 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0 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或前台窗口人员
审查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0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3.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电子税务局或前台窗口人员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该事项是否可通过电子税局办理?
回答: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