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基本编码 373017027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81004241151X4373017027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1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0窗口
咨询电话:0632-597802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监督考核科118室
投诉电话:0632-508189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0窗口
窗口名称:经纪机构备案
窗口编号:25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中介服务项目及代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内部管理制度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企业自行制定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市级住建部门提供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承诺书 4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企业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0 颁发备案证书 王岩
受理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0 受理或不受理 王岩
审核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3 通过或不通过 王岩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办理备案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