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备案


实施主体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 承办机构 固废土壤科
基本编码 373016005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0MB289523134373016005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6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备案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生态D228窗口
咨询电话:0632-760283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策法规室
投诉电话:0632-760207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9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窗口D228
窗口名称: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生态
窗口编号:D228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保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 第一款 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查看原文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保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 第一款 重点单位拆除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动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污染防治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针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内容。重点单位拆除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并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备案 1 3 份 3 必要  无统一格式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提交材料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备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 备案 李春磊
审核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 通过审核的进行备案 李春磊
受理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 受理 李春磊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