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实施主体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101703100101 实施编码 TE37040000423656394371017031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3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2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意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10、B11、B12、B13窗口
咨询电话:0632-83553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枣庄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83559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10、B11、B12、B13窗口
窗口名称:工程建设项目窗口
窗口编号:B10、B11、B12、B13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7:00(午间不休息)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午间不休息) 除夕至正月初二预约服务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资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查看原文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鲁建燃热字〔2016〕13号 第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16〕297号 “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下放至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已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报告表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0 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丁梅
审核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0 出具审批(核准)意见 丁梅
办结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0 出具审批(核准)文件/证照 丁梅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