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实施主体 台儿庄区民政局 承办机构 社会事务科
基本编码 370711027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5004252109E4370711027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1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3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镇(街)民政所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确认孤儿身份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86号(台儿庄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632-755701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86号(台儿庄区民政局)
投诉电话:0632-755701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兴中路86号,张山子镇政府驻地(派出所西侧),涧头集镇政府东侧路南,运河街道办事处一楼东侧,邳庄镇东顺路与玉兰东路交叉口西南60米,马兰屯镇驻地(阿里山路南侧),泥沟镇前薛路红绿灯东侧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2011〕47号 二、建立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孤儿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0〕54号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0〕54号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2011〕47号 二、建立完善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孤儿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符合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中关于发放对象范围的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儿童主任向申请人提供表格并指导申请人填写。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2.审核 材料齐全 9 确认 区民政局
3.确认 符合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中关于身份认定的规定。 5 确认孤儿身份,纳入保障待遇。 区民政局
1.申请 初步核实提交的材料,判断是否符合孤儿身份认定条件。 1 审核 镇(街)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