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实施主体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机构 滕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基本编码 370155002000 实施编码 11370481K23409197A4370155002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2
办理结果名称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17窗口
咨询电话:0632-551391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监督考核科118室
投诉电话:0632-508189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17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A117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 (一)已经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具有法人资格; (二)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 (三)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良好诚信记录;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原文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 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鲁金监字〔2021〕195号 第五条 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实行资格认定管理。自愿开展信 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县(市、区)地方金 融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 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开展试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由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统一印制,应载明合作社名称、互助资金限额、互助地域范 围、互助社员人数、经办地址等事项,并加盖所在县(市、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在试点过程中,涉及资格认定书内容变 更的,应向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 意后交回资格认定书并发放新的资格认定书。 查看原文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鲁金监字〔2021〕195号 第四条 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实施属地管理。各县(市、区) 政府是本辖区试点工作组织推动、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及时识别、预警和化解风险。省和设区市、县 (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本辖区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监督部门。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的认定、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以及相关管理政策的制定,并负责向同级政府及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工作。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已经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良好诚信记录;^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同意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决议以及合作社自愿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风险的承诺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同意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决议以及合作社自愿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风险的承诺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暂无
理事、监事以及信用互助业务部经理和财务人员简历、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用记录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参与试点的社员名单及有关社员身份证明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理事、监事以及信用互助业务部经理和财务人员简历、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用记录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暂无
参与试点社员出具的自愿承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参与试点的社员名单及有关社员身份证明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经社员大会同意修改,并签名、盖章的章程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农民专业合作社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参与试点社员出具的自愿承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办结 申请材料应当符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不符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颁发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 20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不符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符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颁发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 20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对材料予以审核;(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返回材料,要求补正。 5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对材料予以审核;(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返回材料,要求补正。 5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