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
第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专有使用权许可的,应当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著作权转让合同备案申请表
|
1 |
0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4 |
0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机关核发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登记备案 |
侯成美 |
|
|
|
办结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办结 |
侯成美 |
|
|
|
申请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0 |
受理 |
侯成美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办理时限是
回答:
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