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主体 薛城区统计局 承办机构 办公室
基本编码 370834001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3004244993C4370834001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3,6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3,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
咨询电话:7602845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96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政策法规室
投诉电话:760207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96号市民中心二楼D213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D213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下午13: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81号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81号 第三十五条 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在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推荐工作报告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各市统计局对本市推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说明
征求意见表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征求意见表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建议情况
推荐对象汇总表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推荐对象汇总表用于各市统计局汇总推荐对象情况
先进个人审批表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个人审批表填写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及相关部门审核情况。
先进集体审批表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先进集体审批表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典型事迹及相关部门审核情况
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事迹材料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及先进典型事迹等
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1 3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先进事迹材料用于申报对象总结工作实绩和先进典型事迹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推荐过程是否合规、是否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推荐单位(个人)材料是否完整等。 15 受理上报材料 韩刚建
材料审核 针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资格条件、工作实绩等方面,主要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对比核查,对事迹材料重合率进行认真比对,对推荐对象事迹是否过硬、推荐人选代表性是否全面等进行审核。 25 提出表彰建议报局党组审议。 韩刚建
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 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韩刚建
办结 公示无相关问题反映 10 下发表彰文件。 韩刚建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公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回答: 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