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实施主体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承办机构 综合服务大厅
基本编码 37070900700701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0348L4370709007007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3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山城派出所:山亭区运河路26号山城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桑村派出所:山亭区桑村镇泰昌路12号桑村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徐庄派出所:山亭区徐庄镇518国道9号徐庄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冯卯派出所:山亭区冯卯镇府前路6号冯卯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城头派出所:山亭区城头镇文化路99号城头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北庄派出所:山亭区北庄镇伊人路3号综合服务大厅1号、2号、3号窗口; 凫城派出所:山亭区凫城镇103省道2号凫城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西集派出所:山亭区西集321省道3号西集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水泉派出所:山亭区水泉镇108省道3号李庄村驻地水泉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店子派出所:山亭区店子镇腾平公路店子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无门牌号)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山亭区府前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D1、D2窗口及山亭区各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电话:山亭区政务服务公安窗口063综合服务大厅0632-8810805;山城派出所0632-5757110;桑村派出所0632-8864355;城头派出所0632-8864205;冯卯派出所0632-8864267;店子派出所0632-8864269;水泉派出所0632-8761196;徐庄派出所0632-8864282;北庄派出所0632-8864277;西集派出所0632-8864383;凫城派出所0632-5074280.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吐槽找茬窗口
投诉电话:0632-88376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城派出所:山亭区运河路26号山城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桑村派出所:山亭区桑村镇泰昌路12号桑村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徐庄派出所:山亭区徐庄镇518国道9号徐庄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冯卯派出所:山亭区冯卯镇府前路6号冯卯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城头派出所:山亭区城头镇文化路99号城头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北庄派出所:山亭区北庄镇伊人路3号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综合服务大厅1号、2号、3号窗口; 凫城派出所:山亭区凫城镇103省道2号凫城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西集派出所:山亭区西集321省道3号西集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水泉派出所:山亭区水泉镇108省道3号李庄村驻地水泉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 店子派出所:山亭区店子镇腾平公路店子派出所户籍室1号、2号、3号窗口;(无门牌号)
窗口名称:公安窗口
窗口编号:D01,D02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查看原文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公安部 公通字〔2015〕34号 二、重点任务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查看原文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公安部 公通字〔2015〕34号 二、重点任务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可以就近向户籍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 1 当场予以受理 山城所朱慧军,桑村所张婷婷,城头所王刚,冯卯所耿彬,店子所刘晶,水泉所单良,徐庄所单静,北庄所侯承利,凫城所张建霞,西集所刘琦
办理 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比对指纹信息 0 予以办理 山城所朱慧军,桑村所张婷婷,城头所王刚,冯卯所耿彬,店子所刘晶,水泉所单良,徐庄所单静,北庄所侯承利,凫城所张建霞,西集所刘琦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满十六吗?
回答: 未满十六周岁也可以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