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含分时租赁)经营备案事项变更


实施主体 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301802100201 实施编码 1137040500425211794373018021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0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登记表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二楼B区212窗口
咨询电话:0632-812815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三楼南区311督查室
投诉电话:0632-66168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二楼B区212窗口
窗口名称:交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B21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修正 第九条? 第一款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查看原文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修正 第七条? 第一款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负责人或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 3.企业服务架构发生重大变更的;4.租赁经营车辆发生变更的。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车辆调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变更事项备案申请表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从政务服务网下载如实提供
公司组织人员架构图、管理服务人员花名册 1 0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行提供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查 是否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0.4 审查通过 王健
办结 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要求 0.3 作出是否备案决定 王健
受理 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检查材料是否齐全 0.3 受理申请 王健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