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实施主体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 承办机构 区公安分局
基本编码 000109138000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0129A400010913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科达西路1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业务楼大厅一楼08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507491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科达西路1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业务楼大厅一楼08号窗口
投诉电话:0632-507491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科达西路1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业务楼大厅一楼08号窗口
窗口名称:08号窗口
窗口编号:枣庄市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业务楼大厅一楼08号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查看原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八条 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时,托运人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查验、审核: (一)《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 (二)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 (三)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四)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具体委托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制定。 查看原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条。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2.具有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决定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收件 初步判断: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2、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 审查: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
受理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