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承办机构 区政府(由区自然资源局承办)
基本编码 000115128003 实施编码 11370406MB286097934000115128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批文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204(自然资源局)窗口
咨询电话:0632-881872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不成事登记窗口
投诉电话:0632-883676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B204(自然资源局)窗口
窗口名称:投资建设窗口
窗口编号:B20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其他材料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99 按需出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99 可到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土地权属材料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的准予项目建设文件。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乡镇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审查出具的初审意见。
申请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勘测定界材料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建设项目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材料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核(现场勘验、视情况开展专家评审)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
受理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审批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公示(视情况开展听证) 是否有群众或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异议。 7
申请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