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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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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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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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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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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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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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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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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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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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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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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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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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按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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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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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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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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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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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可到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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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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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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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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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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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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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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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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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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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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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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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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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1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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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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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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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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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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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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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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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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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政府部门核发的准予项目建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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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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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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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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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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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乡镇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经审查出具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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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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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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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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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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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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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定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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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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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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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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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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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建设项目使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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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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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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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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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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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审核(现场勘验、视情况开展专家评审) |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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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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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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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视情况开展听证) |
是否有群众或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异议。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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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1、要件、签章齐全、清晰、有效。 2、符合规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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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