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婚姻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 |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查看原文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民政部 | 民发〔2015〕230号 |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 查看原文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民政部 | 民发〔2015〕230号 | 第七十一条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本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处和下级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监督检查。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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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 |
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99 | 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出具 |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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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 |
更正证明(内地居民)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户籍部门出具 |
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内地居民)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99 | 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出具 |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有关部门核发 |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1 | 3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免费照相 |
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并出具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内地居民)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卫生健康部门核发 |
澳门居民身份证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签发 |
居民户口簿(内地居民)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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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户籍部门核发 |
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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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户籍部门核发 |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 |
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3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99 | 各国出入境管理局及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或其他机构。 |
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并出具 |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 1 | 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 马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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