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深加工项目核准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


实施主体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机构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受委托承办省政府事权事项)
基本编码 000107115003 实施编码 11370400004236563X4000107115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3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XXX稀土深加工新建/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延续)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10、B11、B12、B13窗口
咨询电话:0632-83553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83559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10、B11、B12、B13窗口
窗口名称:投资工程建设
窗口编号:B10、B11、B12、B13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至17:00(午间不休息)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午间不休息) 除夕至正月初二预约服务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通知》 国发〔2016〕72号 稀土: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下放行使的省级、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省人民政府、两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可以下放两区实施。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 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鲁政发〔2017〕31号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鲁政发〔2020〕11号 全文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 将6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将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县(市、区)实施,将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将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7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家安全、国土(海洋)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上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项目核准、备案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请材料齐全且申请事项在审批权限内。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项目申请书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核准机关审查 申请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请书,提供项目申请所规定的材料,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可靠。项目选址、布局、环保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稀土行业相关发展规划和环保、安全等专项规划。生产规模、工艺、技术和装备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 13
申请人申请 提交项目申请书,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1
核准机关受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是否完备,申请事项是否在审批权限内。 5
决定是否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是否符合办理核准的相关要求。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