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移交档案审批(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枣庄市峄城区档案馆 承办机构 区档案局
基本编码 000175103004 实施编码 12370404004250074G400017510300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4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允许档案延迟进馆的批复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01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2-7739808
咨询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api-gateway/jpaas-jiq-web-sdywtb/front/item/fr_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01号窗口
投诉电话:0632-8015081
投诉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api-gateway/jpaas-jiq-web-sdywtb/front/item/fr_index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6号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01号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枣庄市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01号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档案延期进馆申请表 1 2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申请延期进馆的档案全宗介绍 1 2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查 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2
申请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决定 是否为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