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 |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
(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
(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
(四)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
(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
(七)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
(九)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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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 |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
(二)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
(三)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
(四)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
(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
(七)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
(九)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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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后; 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内容经学校董(理)事会决议通过。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民办高校修改章程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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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材料
|
1 |
0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审查 |
相关规定 |
0 |
审查归档 |
胡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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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相关法律法规 |
0 |
归档 |
胡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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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相关规定 |
0 |
受理 |
胡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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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章程可参照什么内容制定?
回答:
可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的办学实际和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