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在管道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管道跨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的,还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款
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及时分送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
查看原文 |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第一款
管道企业应当在管道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管道跨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的,还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款
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及时分送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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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
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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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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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份 |
1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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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按照提供的示例样表申请自备填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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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办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情形 |
0 |
合规备案,不合规补充材料 |
赵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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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
0 |
通过审查或者要求企业重新补充材料 |
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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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
1 |
受理或者不受理 |
赵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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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主要依据是什么?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