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评审


实施主体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承办机构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基本编码 37102301000101 实施编码 11370405MB287756X54371023010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对×××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501
咨询电话:0632-668682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501
投诉电话:0632-668682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57号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查看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医政发〔2022〕31号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 查看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卫医政发〔2022〕31号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 查看原文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备案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山东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中医医疗机构使用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卫健委核发)
山东省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表 1 2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卫健委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11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制发发布评审结论的通知。 滕岳;方国栋
受理 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10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医院评审结果确定办法》规定若符合标准要求,中医医疗机构依据《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现场评审予以通过并做出评审结论,反之不予通过。 滕岳;方国栋
申请 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8 如材料不齐全,2个工作日内告知补证及提交期限;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2个工作日做出受理决定。 滕岳;方国栋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何时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回答: 复审到期前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