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主体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机构 农业农村科
基本编码 37081500700101 实施编码 TE37040000423656454370815007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0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奖励结果文件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2窗口
咨询电话:0632-835956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835596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西路1677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2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0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13:40—16:5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一)在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二)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成绩显著的;(三)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五)在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有重要贡献的;(六)在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取得显著效益的;(七)在基层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八)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九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一)在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二)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成绩显著的;(三)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五)在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有重要贡献的;(六)在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取得显著效益的;(七)在基层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八)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审批表 1 0 份 2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随通知下发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审批表 1 0 份 2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随通知下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材料的合法性 30 印发通知, 发放奖状、奖金等 张好
受理 审查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 30 受理或不受理 张好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